华夏经纬网4月15日讯:据台湾媒体报道,第三次江陈(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)会谈预备性磋商18日在台北举行,就定期航班、金融合作、陆资来台与司法互助议题,进行最后意见交换。
据报道,根据台“陆委会”的授权,三次江陈会的主要协商议题包括定期航班、金融合作、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、陆资来台4项。前3项将分别签署协议,陆资来台因涉及范围过于复杂,预定以共同声明稿方式处理。
外界关注的ECFA(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)预计也会放入江陈会的高峰会谈。如果能取得共识,“陆委会”方面希望能纳入第四次江陈会谈的协商议题,并签署协议。除了ECFA,两岸关切的包括渔业合作、新闻交流、能源探勘、产业标准化、金融准入、投资保障协议等议题,也都可望在江陈高层会谈中提出来交换意见。
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的重点,包括打击各类型犯罪、侦查合作、信息交换、人犯遣返等,建立常态化合作平台,建构民刑事司法互助机制,包括杀人、抢劫、绑架、走私、贩毒、贪渎以及侵占、背信、诈骗、洗钱、伪造或变造货币等经济犯罪都会纳入协议。
同时,两岸也敲定台湾以“法务部”,大陆以“公(公安系统)检(检察体系)司(各级法院)法(司法行政部门)”4个不同联系管道。金融合作议题方面,原先规划的4项子题,包括银行MOU(监理备忘录)、证券及期货MOU、保险MOU,以及货币兑换涉及的人民币抛补及货币清算机制等。
陆资来台部分,因为范围甚大、涉及的议题也相对复杂,为求政策确实有效,两岸同意以沟通对话方式处理。换句话说,双方不会签署正式协议,但会以类似共同声明的方式对外说明两岸各自规范,以及希望优先开放的项目,包括不动产、制造业、服务业与爱台12项建设都可望纳入其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