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霍加”与喀什的乱因
——新疆政教合一的起源
“霍加”一词,来自波斯语,也译作“和卓”、“火者”、“和加”等,意为“显贵”或“富有者”。在中亚和新疆,则专门用于指伊斯兰教的“圣人后裔”,也就是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后代,能被称为“霍加”,在那个时代是极其显耀的,所以就产生过许多真假难分、大大小小的“霍加”。
阿帕克霍加,本名依达也提拉,是17世纪中晚期伊斯兰教依善宗白山派的开山鼻祖,曾以喀什噶尔为墓地,创建过第一个政教合一的“霍加”政权,在天山以南产生过重大影响。在此后200余年的时期内,天山以南所发生的一次又一次重大历史事件。几乎无一不和阿帕克霍加及其白山派有着密切联系。
伊斯兰教中的依善宗起源于伊朗的什叶派。最初比较崇尚简洁的宗教仪式,可说是伊斯兰教中带有某种革新意味的流派。后来,依善信徒们开始与神秘主义挂上了钩,很重视苏菲派的经典与修持,于是也被称作“苏菲派”,主张克制与禁欲,通过某种神意的启示去认识真主;宗教仪式也开始狂热起来,宣扬崇拜圣徒,并朝拜圣墓;他们的宗教活动场所多设在麻扎(阿拉伯语译音,最初指“圣地”,后来也转指“圣徒墓”)所在地。

阿巴克霍加墓(香妃墓)
依善派的宗教活动,主要兴盛于中亚地区,各地的“霍加”们都建立了以自己为核心的依善教团,其道统采取世袭制,内部有较严格的组织系统和等级制度,依善首领霍加往往被神化为最接近真主的现世活“圣人”,一般信徒则被置于绝对服从的隶属地位。
由于有了这样的宗教基础,依善的首领霍加就很容易利用自己的地位和宗教影响,积极地介入地方世俗政权的各种政治活动,甚至侵夺或控制各地政权。他们的一般手段是,利用传教机会接近世俗政权首领并吸引入教,进而达到控制和夺取政权的目的。
大约在15世纪初,依善教自中亚传入天山以南.到叶尔羌汗国第二代君主拉失德汗在位年代,已成为当时社会上一支强大的政治力量。他们对汗国政权的控制,甚至到了连官员的任命、汗位的继承,也要得到他们的认可,其权势确实到了炙手可热的地步。